“立”,是指售货员应站着接待顾客。对推销员而言,其含义是推销员应热情待客。
“日”,就是推销员要努力去“说”服顾客。
“心”,就是推销员要用心去说。推销员在说服顾客时要动心思、用心计、富有创意。
“立”“日”组成一个“音”字,即推销员对顾客要说话委婉,切忌与顾客争辩。
“音”在上,“心”在下,即“言为心声”,推销员对顾客要诚实,真诚,不能欺骗顾客。
意蕴无限。一个“意”字,把推销之道淋漓尽致地揭示出来。
热情是推销之母。热情意味着关心、友爱、微笑,这是推销员吸引顾客并赢得顾客好感的前提。只有划着的火柴才能点亮蜡烛,热情会使推销员的说服获得意外的成功。如果缺乏热情,推销员就缺乏吸引顾客的魅力。
说服是推销之父。推销的关键是说服。一句经商格言是“买卖不成话不到。”推销员努力去说,从而使顾客心服、信服,推销才能成功。
创意是推销的灵魂。推销不仅需要嘴勤、手勤、腿勤,而且需要心勤、脑勤。机敏、智慧、创造性,会使推销工作峰回路转,起死回生。
争辩是推销之大忌。推销失败的第一定律是:与顾客争个高低。推销员永远不要显得比顾客高明,即使是顾客错了。因为,争辩不是推销的目的,推销员占争论的便宜越多,吃销售的亏就越大。
诚实是推销的最佳策略。推销员不可能通过期骗顾客赢得长久的成功。推销员诚实待客,既可以赢得忠诚的老顾客,并会因顾客的“口啤效应”使你不断地赢得新顾客,从而保持长久的成功。
热情吸引顾客,诚实赢得信誉,创意带来机会,好说获得成功,说坏导致失败,推销法则,尽在“意”中。





